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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师附中树人学校“校园电视台”环境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为改善校园电视台的节目环境,提升智慧化校园的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树人学校(采购人)校园电视台,以询价方式采购照明系统,题词系统和录音系统,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树人学校校园电视台环境改造项目

2.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 最高限价:16万

4. 成交原则:按满足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认成交方;相同报价则由采购人综合评审确定。


二、项目功能及服务需求

1. 照明系统硬件,可以提升三个基本光位的处理,以保证人物基本造型的舒适、规范;能有效地创造各种画面效果;

2. 提词器系统,可以让让演讲者更自然面对镜头演讲,摄像机藏于提词器中央,配合返看电视提供多路输出,让演讲者更好地实时了解自己仪表,便于调整姿态等;

3. 录音系统,可以让师生进行小型的单人或多人进行同时混音录制和编辑。


三、报价要求

1. 需要现场勘察学校现有的场地条件进行报价,勘察时间为本公告公示起3日内,没有勘察现场报价无效;

2. 本次询价采购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报价含软硬件器材费、培训费、安装调试费、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3.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报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报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价:

   1)报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报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报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报价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五、报价文件要求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后的证件

2. 满足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3. 满足功能及服务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

4. 报价表(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

5. 提交方式:2023年3月8日17:00前,将1-4项资料盖公章装订后密封送至采购人信息中心(鼓楼树人路1号)。逾期或未送达的报价文件均不予接受。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