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信息技术课程基地新课标信息科技课程 (物联网、人工智能模块)专项开发项目 询 价 公 告
为落实信息科技新课标(2022版)的理念和课程方案,探索新课程尤其是实验及配套资源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树人学校(采购人)就所主持江苏省信息技术课程基地,以询价方式采购新课程物联网、人工智能两个模块的实验开发和资源建设应用,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省信息技术课程基地新课标信息科技课程联网、人工智能模块专项开发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最高限价:30万
4.成交原则:按满足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认成交方;相同报价则由采购人综合评审确定。
二、开发及服务需求
1.核心需求:
1)课程实验资源研发
基于新课标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模块应用场景体验、基本原理探究、科技创新实践设计专项实验,研发学科实验和跨学科主题学习的实验装置;开发课程项目化学习的读本和实验手册等资源。
2)软硬件配套
基于新课标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模块教学要求,优选配套专项实验的普及型软硬件和器材,支持大班化、常态化实验学习;要求软硬件和器材技术指标领先,开源且兼容性高,属市场主流产品;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优质。
3)服务教学实验及推广
开展实验教学及资源应用的相关培训服务;支持采购人开展课程教学和专项实验;服务教学实验的评估;协助工作坊、经验交流会和专题论坛等推广活动。
2.服务要求:免费提供至少为期1年的综合服务和产品技术支持。
三、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采购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报价含研发费、软硬件器材费、培训费、印刷费、安装调试费、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价:
1)报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报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报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报价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
五、报价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后的证件
2.满足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3满足功能及服务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报价表(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
5.提交方式:2022.10.18日17:00前,将1-4项资料盖公章装订后密封送至采购人信息中心(鼓楼树人路1号)。逾期或未送达的报价文件均不予接受。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