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6 16:11 来源:基础教育处 浏览次数:858次 字体:[大 中 小]
苏教基函〔2019〕2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开展以集中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为重点的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根据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省纪委机关、省监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市、县(市、区)参照省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的实施方案请各市汇总后于9月12日前报省教育厅。联系人许敬乔,025-83335679。
省教育厅
2019年9月6日
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持续开展以集中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为重点的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根据中共江苏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中共江苏省纪委机关、江苏省监察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要求,在前一阶段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义务教育违规招生专项治理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用3个多月的时间,进一步聚焦义务教育违规考试排名、超标超前教学和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成果、规范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提升名师空中课堂质效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考试排名、超标超前教学等违规办学行为,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和家长焦虑心态有所缓解,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得以恢复重建;全面建设并开通“名师空中课堂”,有效支持教育现代化教与学方式改革,切实增强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全面巩固提升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成果,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建设和应用“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有效遏制中小学食堂腐败。整治工作立足源头治理,强化协同治理,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执纪问责,推进各地各校切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加快构建“以生为本、依法治校”的良好育人生态,为建设现代化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点
重点针对以下6种违规办学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一)违规举行考试。各级教育部门举行区域性统考、统测的,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的;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的。
(二)违规进行排名。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