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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的通知(鼓教督〔2018〕7 号)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鼓教督〔2018〕7 号

 

 

关于开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

暨师德师风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幼儿园):

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结合《鼓楼区教育系统开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工作方案》和“师德建设年”有关工作要求,鼓楼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于2018年11月21日至23日期间,通过查看相关台账、学生问卷、家长问卷、教师问卷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请被通知学校做好相关准备。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11月18日

 

 

 

 

 

关于开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工作

和师德建设工作专项督导的方案

根据“鼓楼区教育系统开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工作方案”和鼓楼区“师德建设年”工作要求,制定鼓楼区开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工作和师德建设工作专项督导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8年11月21日-23日

二、督导内容:

依据《鼓楼区中小学(幼儿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自查工作督导细则》、《鼓楼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建设工作督导细则》(见附件)进行督导。

三、督导形式:

主要通过查阅台账、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开展督导,请督导检查的学校(幼儿园)根据《鼓楼区中小学(幼儿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自查工作督导细则》、《鼓楼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建设工作督导细则》准备专项汇报与台账资料。

未尽事宜,请与鼓楼区教育督导室联系。联系人:吴葆青,联系电话:18101591880。

附件一:鼓楼区中小学(幼儿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自查工作督导细则

附件二:鼓楼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建设工作督导细则

附件三:督导检查学校(幼儿园)名单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11月18日

关于开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的通知(鼓教督〔2018〕7 号).doc